热门搜索:电源防雷器  信号防雷器  三合一防雷器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热点新闻
联系我们

 QQ  客服点击聊天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胜园路20号

 电       话:025-52630572

 传       025-52341066

 电子邮件:2327089061@qq.com

 
热点新闻
发布者:宁普防雷 发布时间:2014-9-10 阅读:3901次 
河南农妇组山寨政府:村民相信她能搭上潘基文

 

其他新闻南京青奥会开一月 市民少吸1750吨PM2.5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私刻相关公章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2013年秋,在河南省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45岁的农妇张海新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暂设三个乡镇“政府”,并分别刻制“公章”。接着,张海新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书等20多份。

 

今年6月27日,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她上诉后,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经不开庭审理,在8月的一天裁定维持原判。因法院未依法通知,她的辩护律师直到9月3日才获知二审结果。

 

如果没有大的反转,张海新还得在高墙之内再待1年多,以服完剩余的刑期。在该案的审理中,她一直不认罪。按照她的辩称,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在过去的4年中,她从乡政府大院一直上访到国家部委,散尽家财、债台高筑却一无所获。

 

吴楠忘不了,2009年夏天一个很热的上午,母亲张海新拉着一辆架子车,上边堆着床和锅碗瓢勺,从15里外的蒋庄拉到邓州市区。吴楠4岁的弟弟坐在架子车上,头上撑着一把旧伞,被晒得迷迷糊糊。

 

当时,吴楠在邓州城区四初中读初一。期末考试临近,她却闹着不想上学。张海新一急之下,就关掉了家里的饭店,到城里陪护女儿。在农业银行大楼旁的一条胡同内,张海新找到了一间出租屋。

 

小学四年级就辍学的张海新,一直期望女儿能考上大学。在一审宣判后会见律师时,她最关心的是女儿的高考成绩。她并不知道,因为她吃了官司,吴楠的身份证被拖延办理,没有赶上报考。吴楠今年18岁,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拖欠超生罚款而一直没有户籍。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包括接生婆在内的5个见证人在派出所为吴楠作证。下午,张海新就在县城的出租屋内被抓。在那间屋子内,她自设了“邓州市政府办公室”,利用私刻的政府、检察院和乡政府的公章,下发了数十份“公文”。她自称获得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授权,公章也在神秘人物处备过案。

 

“中央有人”

 

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吴楠有点烦母亲一头扎进官司,她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十几万元外债。从2013年上半年起,她家就开始拖欠房租。

 

对那些隔三岔五登门求助的上访者,吴楠很难提起多少好感。去年有一天,她跟母亲吵了一架,警告说,“你今年告状再赢不了,我就把你的法律书全撕了。”

 

张海新没多说,算是默认了这个约定。进入2013年之后,她谈起维权,口气越来越自信,很多人都相信她“上边有人”。在求助者面前,她踢踏着拖鞋,从杂乱的书架上翻出某本法律法规,粗声大气地宣讲,不时破口大骂贪官。

 

这一年夏天,张海新又买了一张褐色的办公桌,放在出租屋内,桌面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复印机。旁边的书架上,塞着《一本书读懂土地法》、《行政公文写作一点通》、《领导干部不得不读的精彩演讲》之类的数十本书籍,这些东西让她显得更加权威。

 

她最忠实的追随者,就是她家所在的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6组。村民刘金兰至今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跟潘基文也能搭上线”。她的维权伙伴王良双说,张海新虽然性格泼辣,但一到维权时,就显得很专业。“她哪一天几点几分跟哪个部门打了一个电话,都必须记在笔记本上。她说这是上级的要求。”

 

王良双认为,张海新的言行很像在对人进行“洗脑”。前提是,那些追随者都已走投无路。

 

也不是没人怀疑过。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廖春洲第一次见张海新时,听她张口闭口“老百姓就得监督政府”,有点泄气:“这不是胡扯吗?”

 

文渠乡汤庄村村干部肖玉明,也是追随者之一。2013年10月,肖玉明看到张海新拿出“邓州市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章,“她说是中央特批她保存,备过案,专门给老百姓办事用。”肖玉明从1985年就开始在村委会混,很难相信这套说辞。

 

怀疑归怀疑,却并不妨碍廖春洲和肖玉明听从张海新的指挥,在村里收身份证和申请表,去托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她办这个证全免费,说办好的话,一本收5块钱工本费。”肖玉明说,有时候农民的资料不全,张海新就开动复印机,把成叠的A 4纸塞进去。

 

这个肤色偏黑、有点矮胖的农村妇女,给了很多人前所未有的信心。她即使骗了他们,也几乎没人怪她。在张海新任“一把手”的“文渠乡人民政府”里,肖玉明被任命为“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而廖春洲在与张海新的交往过程中,也慢慢打消了顾虑。2013年10月22日,他被张海新的“邓州市人民政府”任命为汲滩镇“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

 

“中央有人”的名头传出去后,张海新越来越忙。很多次,她都整理材料到深夜。白天忙到饭点时,她往往带着求助者去小饭店吃面条或饺子,或者开动后院的煤气灶,给大家做一大锅面条。

 

张海新一度雄心勃勃。在被抓前两个多月,她曾试图把出租屋附近的一家旅社包下来,做办公地点,还想招聘数十名大学毕业生,以充实“干部队伍”。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不认命的女人

 

摆摊生活持续到2011年春天,村民来到县城找她求助为止

 

张海新娘家在邓州城西的十里铺村,连她在内,父母共生了7个子女。据她一个发小称,张海新小学学习成绩很好,不过家里太穷,四年级就辍了学,拉着架子车卖瓜子和糖果。

 

蒋庄村离十里铺不远,张海新的丈夫吴振田与她同龄。他说在小学五年级时,就认识了张海新,“她在我们学校门口摆摊,个子不高,可怜得很。”

 

1987年,两人经媒妁之言结婚,吴振田才知道,张海新的父亲小有文化,原是生产队会计,在大集体年代被指贪污,虽然他不认罪,但却要偿还亏空,导致张家多年都活在赤贫之中。张海新的父亲经常替人写状子,张海新也对村庄里的政治斗争特别敏感。 

婚后的张海新,一度把赚钱放在首位。她和丈夫先是到郑州郊区开小磨油作坊,又回到邓州市区开饭店,都没有成。在此期间,大儿子吴洋和女儿吴楠先后出生。在吴楠出生的次年,1996年,吴振田南下广州,换了多份工作后,最后在汕尾找到了一份养殖海产的工作。一二十年以来,夫妻可以团聚的天数不到十分之一。

 

丈夫南下后,张海新在249省道边,自家临路的房子里开了一家饭店。她一个人进货,一个人下厨,一个人接待来自各地的司机,忙得不可开交。吴楠说,“我们小时候哭,我妈一般都不抱。她说小孩越抱越上瘾,不能惯。”

 

吴楠的弟弟一岁多后,张海新无暇看护,就用一根布条拴着他的手,放在大洗衣盆里。有一天,张海新无意间扫了一眼,发现一个捡破烂的正走近儿子,她大吼一声,抄起一把剁肉刀就冲了过去。在吴楠看来,母亲远比一般农村妇女泼辣无畏。

 

她就像一个斗士,左冲右突为自己和后代拓展生存资源。吴楠的弟弟一开始也没有户口,张海新去派出所讨说法,跟管户籍的女警打了起来。

 

2009年夏天,张海新拉着架子车进城,督促吴楠学习,成为这一家人的命运转折点。她在一条胡同口摆摊,夏天卖桃子葡萄,冬天卖大枣坚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1年春天,蒋庄村6组的村民来到县城找张海新求助为止。

 

当时,张海新已经找好了门面房,做好了箱式广告牌,准备开干果批发店。“村里来了俩女的,说不清我该管她们叫嫂子还是婶子。”吴楠说,来人把母亲夸了一番,称村里只有她出马当村民代表,才能打赢官司。张海新立即承诺,她要死磕到底。

 

村里的烂账

 

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

 

蒋庄村6组的案由倒也不复杂。1993年,蒋庄村委会在6组的责任田内,建了一个8亩地大的养猪场,承包给了私人开发。后来,这个养猪场又养过海狸鼠和鸡。2009年,蒋庄村委会准备把这8亩地给5组村民吴家庆开发房地产,以抵消所欠8万元的债务。

 

吴家庆准备在这8亩农田性质的土地上,建3排9座房屋。2009年4月,当包工队开进这8亩地丈量时,6组村民不依了,他们以老年人打头阵,拔掉定位的木桩,夺下皮尺,日夜死守这块地。

 

在向张海新求助前,这块地已争讼多时。村民们央张海新出头,一来因为张海新场面见得多,人泼辣,口才也好;二来,张海新曾因蒋庄村委会拖欠饭钱不还,在她进城前,已经把蒋庄村委会告上了邓州市法院,要求偿还近万元的饭钱。她的饭店,正因为来自各方面欠债不还而濒于倒闭。

 

与张海新结怨最深的,是时任村支书吴振德。她拿着村委会打的白条找吴振德,吴不认账,还说张海新超生不交罚款,就以饭钱抵罚款。张海新气不过,就找机会让吴振德难堪。有一次,村边修路,邓州市和文渠乡干部也要到场,张海新挡路讨债。吴振田和吴振德原是叔伯兄弟,从此便势不两立。

 

张海新当上6组的村民代表后,首先就到处告吴振德贪污和倒卖村委会财产。吴振德说,为了维稳,上级记了他一个严重警告,理由是他任村支书时,曾卖了村委会大院。但他解释说,无论是2005年前的农业税还是至今仍在收取的计生罚款,乡政府都对村里下指标,村干部只能垫钱。“到现在村里还欠我五六万呢。”6组那8亩地所要抵的债务,也是因此产生。

 

张海新介入维权后,很快便发现,除了争斗漩涡中的那8亩地,位于省道旁边的蒋庄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非常严重。只要跟村干部说好,往村里交3000元,给乡里交1万元,你就可以在临路的耕地里建房。这让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

 

张海新对警方供述,2011年9月20日,她从南阳市农业局办公室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在蒋庄村有争议的那8亩地上,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提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并选举组织成员。开了几次会后,张海新和儿子吴洋,以及维权积极分子刘金兰在内的5人被选了出来。

 

就在2011年冬天,张海新上访期间,刻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按照张海新对律师的说法,是农业部等中央部委的接访人员,建议她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再通过该组织绕过蒋庄村委会,好进行土地确权。

 

警方对张海新的讯问笔录显示,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夏天,汲滩镇农民马香兰和高集乡农民王良双,也先后带领当地村民申请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为了满足需要,迫于公章不全的张海新,又刻制了“文渠乡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印”、“人民政府印”、“高集乡人民政府印”、“李岗村村民委员会专用章”、“汲滩镇人民政府印”、“汲滩镇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等十几枚印章。

 

张海新供述,上述的大部分“公章”,都是她通过邓州街头的小广告联系刻制。外地的人刻好章后,通过发自南阳或襄阳的长途车捎到邓州。在几个月的“办公”期间,她共受理了文渠乡、高集乡和汲滩镇共275户农民的承包证申请资料。

 

山寨“政府”升级

 

数名大学生分别向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

 

对张海新反映的村土地被侵占等情况,文渠乡政府拒绝做出任何解释。一份发自南阳市农业局2011年11月所做的调查报告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文渠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各村,但蒋庄村在发放过程中,村干部把领回去的权证没有及时发放,随意搁置以至于丢失。

 

而时任村干部吴振德称,村里根本没有领取过农户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不存在丢失一说。张海新在这份报告的复印件下面写了一行字,“南阳市以此非法的文件报结……”2012年1月10日,领到这份报告后,张海新加大了上访力度。在看守所的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刘书庆详细统计了张海新上访过的部门及有关人员:

 

“在文渠乡她找过书记、乡长、人大主席、民政所、农业发展中心、司法所、土地办;在邓州市她找过书记、市长、农业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公安局、人大,而且其中多数部门都去了多次;在南阳市她找过农业局办公室、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南阳市法院;在郑州她找过河南省信访局、妇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农业厅;在北京她找过中纪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中组部、民政部、信访总局、纪检监察部、渎职调查中心、建设部、最高法、最高检”。

 

这些上访材料,都在张海新被抓捕时查抄,大部分上访经历都无文书对应。据她的“对头”吴振德证实,张海新因为进京上访,曾被截访人员带回文渠乡,“带回来一次7000块钱,都得村里掏钱。”

 

据王良双讲,张海新多次告诉她,从2012年下半年起,她已经基本放弃上访,“她说上访没一点用。” 

最先向张海新取经的,是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马香兰。2012年4月,廖寨村委会联合开发商,在廖寨村启动强拆,要在村外的湍河边建立新社区,遭到部分村民抵制,马香兰在34户村民推许下,成为维权代表。2012年12月14日,马香兰本家婶子王玉新在老房子被强拆后服毒自杀,马香兰目睹了婶子抢救无效的全过程。

 

与张海新认识后,马香兰开始按照她的指点,在廖寨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马香兰夫妇和其他三名村民,经选举被“任命”为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5人代表。他们开始收取村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等,想通过张海新为土地确权。

 

在马香兰之后,2013年7月9日,邓州市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的王良双等人,也跟张海新碰了头,马上就着手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王良双所在的孔营组,和附近几个村子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被邓州市引丹局强征了两千多亩地用来蓄水建水库。他们四处上访,一直没有见到任何可以证明征地合法的手续。从2012年开始,有多名村民在施工现场被打伤。

 

王良双从村民小组长成了维权带头人。去年3月6日,他因为上访而被邓州市政府“训诫”22天,写了一份保证后被释放,但内心更加郁愤。张海新给了他希望。

 

2013年7月16日,王良双带着举报材料到邓州市检察院上访,这些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封面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检察院信访办不接这个材料,让张海新很生气,过了不久,她就有了邓州市政府和检察院的印章,说是在上级备过案。”

 

从2013年9月底,张海新又开始招聘。数位大学生分别向文渠乡蒋庄、汲滩镇廖寨和高集乡李岗的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他们中有大专生,也有本科生,有一名女生学的是会计,还有一名学的是助产。

 

一位曾投过简历的女生告诉南都记者,她是经人推荐写的申请书,事实上她并不清楚张海新在干什么。从新郑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毕业后,她在老家邓州几乎找不到工作。

 

张海新所规定的“组织”只有一条“一票否决制”:5人代表小组只要一人不同意,决议便无法通过。组织内的农户只要一户反对,决议也不通过。

 

到2013年10月22日,张海新的“任命”开始升级,在数份抬头为“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中,马香兰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廖华敏成为“汲滩镇政府一把手”,汲滩镇孙庄村女大学生孙某成为“汲滩镇财务主抓”,三份任命公告上,都盖着一个“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印。

 

同一天,高集乡李岗村的几名村民代表,也被任命相同的职务,王良双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按照张海新规定,“人民代表”是所在乡镇最有权的人。因此,王良双和马香兰成了张海新的同案犯。

 

未尽的维权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中央有人”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

 

对警方和检察院认定的事实,张海新的两位辩护律师没有过多质疑。“但伪造公文是否就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呢?”律师高承才说,从犯罪目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后果看,张海新的行为都未构成犯罪。另一辩护律师刘书庆则认为,张海新等人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他们的辩护理由,都没有被法院采纳。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私刻相关公章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此案被警方获知,正是马香兰向本村新农村社区承建商王建下发停工通知,被后者报案。邓州市公安局派便衣来到廖寨村,从其他被停工通知的村民处提取了更多证物。

 

2013年11月26日,马香兰被警方控制。3天后的下午,张海新和王良双等人在出租屋内商议如何搭救马香兰时,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张海新掏出手机想打电话,被警察夺了过去。她和多人被带走,包括她持有的各种“公章”和数箱文书证物。

 

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曾两次开庭。参加了第二次旁听的邻居刘金兰说,庭审中不断有旁听群众鼓掌。张海新坚称自己无罪,她对上访事项的讲述被法官认为与案情无关,每一次都被打断。

 

随着庭审的展开,张海新之前编织的“中央有人”和“公章备过案”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她在“中央”没有人,所谓备案,也只是她通过网络举报,向某网站工作人员发送“公章”资料和上访信,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复。

 

6月27日的一审宣判,是3名维权伙伴的最后一次碰头。这场口头宣判不到8分钟便告结束。张因伪造公文罪一审获刑两年,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为10个月和8个月。3人中,只有张海新上诉。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在蒋庄村,那8亩土地仍旧闲置,悬而未决;在廖寨村,村委会的新农村社区工程继续建设,王玉新的遗像还放置在她家土坯房的遗址上;在孔营村,邓州市引丹局已基本圈占了涉案土地。

 

没有出乎辩护律师的意料,张海新的上诉被驳回了。丈夫吴振田表示将继续支持她。女儿吴楠则选择了外地一家不需要高考成绩的民办高校,离开河南。7月28日,三人中最先刑满的王良双回到村里。没有了张海新,他对维权更加迷茫。

 

王良双在看守所里想通了,在公安局抓了马香兰后,张海新已无戏可唱。马香兰被抓的第二天,她领着大家到邓州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邮局,向中央6个部委寄送了蒋庄村、廖寨村和孔营村的控告材料。

 

在张海新被抓前十分钟,还有维权伙伴发火,要求她尽快动用在“中央”的关系,“搭救”马香兰出来。“她被呛住了,想了好久说,‘暂时没必要’”。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南京宁普防雷乙级资质公司主营: 普天防雷 业内领先的雷电预警监测雷电风险评估、雷电及电磁脉冲防护整体解决方案研发生产销售普天防雷器浪涌保护器防雷模块电子电气系统嵌入式过电压保护模块模拟雷电冲击电流发生器测试设备电源系统防雷器信号系统防雷器石油石化仪表系统防雷器光伏系统防雷器风力发电系统防雷器防爆防雷箱防雷插座及PDU避雷针、泄流线接地极二合一防雷器视频监控防雷器控制系统防雷器、广电户外防雷器、天馈防雷器、同时提供专业防雷工程及电磁脉冲防护系统的设计防雷施工和技术咨询服务。 


copyright @ 2013-2023 版权所有  南京宁普防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5-52630572  传真:025-52341066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胜园路20号 苏ICP备18044231号-1